2024/8/26 玉雕大师艺术网
去年9月,张先生(化名)在刷短视频时,刷到了一个名为“某某翡翠捡漏”的直播间。直播间里,主播十分卖力地吆喝着,自称自家有翡翠工厂,物美价廉,品质保证,从来不卖B货、C货(B货指有瑕疵但进行过注胶处理的翡翠;C货指人为注色翡翠),还有正品证书。
张先生十分心动,一连下单了24件“危地马拉翡翠”,共计花费14389元。收到货后,张先生留了个心眼,将翡翠寄往某电商平台的官方公益鉴定处进行鉴定。最终的鉴定结果让张先生大跌眼镜——24件翡翠均为石英岩注胶染色,是假货!
张先生要求商家退款退货,商家无情拒绝。后该平台系统判定商家应在30天内退款退货,但商家一直拖延不管,2个月内才退还了7件商品的2929元货款。
后张先生又将剩余的翡翠送往鉴定中心做鉴定,结果依然是假货。无奈之下,张先生将商家告上了杭州互联网法院,要求退款剩余货款11460元,并赔偿34380元。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院判决要求商家不仅退还剩余的11460元货款,还需向张先生支付3倍货款的赔偿金,共计34380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官家辉介绍,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相关矛盾纠纷愈发显现,仅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已审结了直播领域纠纷700余件,直播行业亟需加强法治化治理。
为此,8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专门召开了服务保障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网络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及服务保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其中,《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包括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从资质取得、内容监管、个人信息保护、商品审核、人员管理、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品经营者的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议。
《网络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则主要包含互联网直播主体、直播内容和数据、涉网知识产权问题、保护机制建设、社会协同治理、定义等六部分内容,重点针对直播业态发展过程中无形财产保护、数据技术安全、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等突出问题进行风险提示。(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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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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