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玉雕大师艺术网
近日,四会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玉器交易合同纠纷案。
时间拉回到2022年,曾某向赖某借取99件翡翠用于销售,并向赖某支付了4万元押金。但在卖出4件翡翠后,剩余的95件翡翠因为种种原因“滞销”了。
今年,曾某打算向赖某返还翡翠,取回押金,但却遭到了赖某的拒绝:“不退!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谁知道这批翡翠有没有‘伤’,玉器金贵,但凡有点划痕都不值钱了!”
两人僵持在“你不退货-我不退款-不退款就不退货”的死循环里,几次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的曾某只好起诉到法院。
在四会玉器交易行当,这种“借货代卖”的销售方式很常见,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交易方式,但这种交易方式往往也容易引发纠纷。
梳理案情后,承办该案的彭法官发现原告曾某借取的95件翡翠,实际价值远超押金,如果对本案一判了之,让曾某返回物品、赖某归还押金,可能到了执行阶段,两人还可能会因为翡翠质量等问题再度产生纠纷。
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彭法官指引二人到宝协诉讼服务站“面对面”调解。在法官的指引下,赖某先道出自己不愿意还款的难处:“这几年做生意我亏了不少钱,一时拿不出4万元给你。”
原来除了担心这批翡翠的成色,赖某有更现实的无法退还押金的原因,但曾某一听便急了:“你不退押金,我是不可能把这些翡翠都还回去的。”
曾某觉得,自己虽然卖不掉这些翡翠,但货物在自己手里始终有谈判的“筹码”,两人又僵持在这里。
根据两人的协议约定以及“借货代卖”的相关交易规则,赖某的押金依法应当予以退还,曾某也不能随意克扣这批货物,为了不让调解陷入僵局,彭法官在解释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后,便分别给两人支招。
最终,双方都决定作出让步,曾某先退回部分翡翠给赖某,赖某分期向曾某付款,每归还一期款项,曾某再退还两件翡翠给赖某。签署调解笔录当天,双方当事人在彭法官的主持下履行了首期义务。(资料来源:四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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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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